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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度淘宝商城商家续签公告
作者: 89管理员 来源: 89货源导航网 时间: 2009/11/15 11:31:44 点击: 1197
尊敬的各位淘宝商城商家:感谢您一年来对淘宝商城的关注和支持。时至年底,2010年度续签工作即将开始,淘宝商城真诚希望与您一起在下一年度再创辉煌。
为了着力打造一个“品牌正品、商城保障”的淘宝商城,2010年淘宝商城将在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继续狠下功夫,并将就部分招商标准、收费方式、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进行一定的调整。现将相关调整事项和需要提醒商家注意的其他事项公告如下,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。
一、关于续签申请标准的调整
继2009年9月4日淘宝商城开始执行的新的招商标准(“9.4”标准)后,为了进一步筛选优质商家进入淘宝商城,保证商城的商家品牌和产品的质量,本次续签将对2009年9月4日以前入驻商城并申请2010年度续签的商家统一使用9.4标准,具体标准如下:
旗舰店: 商家以企业自有品牌(®或者TM)入驻淘宝商城,所开设的店铺称为该品牌的“官方旗舰店”
经营主体:自有品牌企业(品牌须为申请开店的企业所有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所有)
品牌资质: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
经营范围:同一品牌、同一个一级类目下的所有产品
专卖店:企业持正规品牌授权书,在淘宝商城开设该品牌的店铺,称为“品牌专卖店”
经营主体:取得品牌所有者正式授权的企业法人
品牌资质:品牌所有者出具的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,申请开店企业提供的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正规授权书,授权书需无地域限制;品牌所有者若为个人,则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授权书上签字
经营范围:授权品牌下同一一级类目内的所有产品
专营店:企业在淘宝商城同一一级类目下经营多个(至少两个)品牌,此类店铺称为专营店
经营主体: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
品牌资质:
A、自有品牌:需提供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
B、他人品牌:
a、需提供具有完整授权链条的授权书(即商家提供的授权书要可以逐级逆推回品牌商那里);品牌持有人的商标注册证;
b、若商家不能提供逐级授权到自己的品牌授权书,也可提供由供货商出具的正规渠道证明;品牌持有人的商标注册证;
注:由供货商提供的进货渠道证明包括:a、供货商所持的品牌授权书(需确保授权链条的完整,即供货商拿到的授权要能够逐级逆推回品牌商那里);b、供货商开具的正规进货发票,发票内容需包括品牌、货品名称及数量等信息,且发票盖章显示的公司名需和供货商的公司名一致;
授权问题举例:A公司申请专营店,B公司为品牌持有人,C公司是B公司的授权代理商
若A能直接拿到B的出具的品牌授权,即可通过审核;
若A拿不到B的直接授权,拿到的是B的授权代理商C出具的授权,只要A能提供完整的“B-C-A”的授权书也可通过审核;
若A拿不到B的授权代理商C的授权,只是从C那里进货,则A只要提供B给C的品牌授权及从C那里拿到的进货发票也可通审核。
经营范围:同一一级类目下不同品牌的产品
经营特殊类目(化妆品、食品保健品、图书音像)的商家需额外提供的资质请见此页面链接:http://list.mall.taobao.com/promotion/activity/question.htm
二、关于技术服务费的调整
技术服务费由年费、实时划扣部分两部分组成;
技术服务费年费为6000元/年;商户须一次性交纳;
实时划扣部分以商品支付宝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《淘宝B2C服务协议》附件《技术服务费率表》约定的费率计算技术服务费并实时划扣;
如协议期内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大于6000元,则免收当期的技术服务费年费,商家已经交纳的,自动转为下一年度技术服务费年费;
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未到期终止,根据协议终止的具体时间,淘宝将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年费按照12个月平均分摊(协议已履行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),将协议未履行期间对应的部分向商家返还(如协议终止前实时划扣部分已经大于6000元,则全额返还);已履行期间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如大于(6000元/12)*X(其中X为实际履行期间月份),则淘宝将已履行期间对应的技术服务费年费部分向商家返还。
技术服务费年费于协议终止后进行具体结算并开具发票。
三、关于消费者保障及保证金的调整
淘宝商城商家续签(包括2010年度的新签)《淘宝B2C服务协议》的前提条件是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。商家在与淘宝签署《淘宝B2C服务协议》时应当同时签署《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》,并承诺遵守《消费者保障服务之“商品如实描述”服务规则》、《消费者保障服务之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服务规则》、《消费者保障服务之“正品保障”服务规则》
根据《消费者保障服务之“正品保障”服务规则》约定,如商家销售的商品非原厂正品,商家须向买家(消费者)按照3倍商品价格加邮费的标准进行赔偿;
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更好的配合上述消费者保障服务的落实,进一步加强商城商家商品保障及优良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赖度。续签店铺(包括2010年度的新签)的保证金额度将统一提高至1万元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根据《淘宝B2C服务协议》约定已经被淘宝终止协议的商家,淘宝不再接受其续签申请;
经营活体宠物的商家不再续签;
同一经营主体、同一个一级类目下经营相同产品的专营店只续签一家;
鉴于淘宝商城在9月4日更新了招商申请标准,且此次续签申请标准和前者一致,因此新签报名时间在9月4日及以后的商家在续签时不用再快递相关资质,在线签订服务协议及条款、重新冻结最新额度的保证金并交纳固定技术服务费后即可完成续签,届时您登录http://zhaoshang.mall.taobao.com/common/apply_index.htm点击“老店续签”时系统也会自动进行相关提示;
提交续签后请确保您店铺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大于16000元,其中1万元为调整后的保证金额度,6000元为技术服务费年费;
本次续签自续签入口开放之日起至12月31日18:00时结束。若您放弃在下一年度与淘宝商城继续合作,即不再续签,您可以选择退到淘宝集市继续经营,申请入口会在12月中旬开放,届时请登录http://zhaoshang.mall.taobao.com/common/apply_index.htm点击“退到淘宝集市继续开店”;若您提供的续签资质不符合本次续签的申请标准,您也可以在续签结束前做相同申请;若您在12月31日18:00时前未选择“退到淘宝集市继续开店”将默认您放弃店铺经营并做关店处理;
以上标准仅为续签申请标准,淘宝商城有权根据商家上一年度的整体运营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指标、服务质量指标、运营效率指标等因素,判断是否与您在下一年度继续合作,敬请知悉。
淘宝商城
2009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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